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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吵架,父母要當判官嗎?(25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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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進團體沒多久的多多,跟小易吵架。老師幫助兩人對話,才知起因是多多不小心撞到小易,卻好像沒事一般;於是小易就罵了他,兩人因此吵了起來。了解原委後,談到解決方式時,小易說自己不該罵多多,應該好好說,但她希望多多撞到她要跟她說對不起,因為她覺得痛又嚇了一跳,且希望他下次走路小心一點。多多同意撞到人要說對不起的做法,但希望老師處罰小易,因為小易罵他。

       這兩個孩子面對衝突的解決方式截然不同。一個是自己直接跟對方提出要求,另一個則是希望藉由老師處罰對方以表達自己的不滿。小易在這件事情上表現了可以直接表達自己需求的能力,但多多顯然不行,他對小易有不滿的情緒,卻無法直接表達,而需要透過大人的公權力。因為這是他在家裡習慣的模式。

       在家裡,多多跟姊姊吵架時,通常最後都由父母出面做最後裁定對錯,例如上述同樣例子發生在家裡,看到他們又吵架,父母可能就會直接說多多走路動作太粗魯,撞到人應該要說對不起卻沒說。被撞的姐姐也不應該罵人,所以兩人都有錯,彼此都要跟對方說對不起。有時打架,則打人的一定會被處罰。

       吵架,通常代表不愉快,但從正面角度來看,卻是孩子學習人際相處及溝通的機會。如學習如何表達自己想法,了解自己行為對別人的影響,了解別人立場,跟對方協調,解決問題等等。但多多跟姊姊在家裡常吵架,媽媽覺得很煩,想透過仲裁的方式,覺得可快速又制止他們吵架,甚至打架。沒想到頻率沒減低,甚至不斷告狀。因為有時父母會有主觀認定對錯的時候,例如認為哭泣或退縮的就是被欺壓的;攻擊的一方就是始作俑者;大不讓小,或強不讓弱就是不應該等等,但事實卻不一定是這樣。若常主觀判斷,孩子容易陷入控訴父母不公平,更生氣都是對方害她(他)被處罰的心情。有的孩子則可能因擔心被處罰,於是都說是對方的錯。這些都反而模糊了他們原本爭執的焦點。於是雙方的仇恨越結越深,也無法學習到如何解決問題。

       所以當孩子吵架時,不要當判官,要幫助孩子對話,鼓勵他們把話說清楚,及了解對方想法,和學習解決問題。透過一次次的練習,他們與人相處及溝通能力就會越來越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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