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報告: 因應財團法人法第24條規定本會應委任會計師財務報告簽證乙案提請董事會決議。 ◎討論事項: 本基金會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委任及報酬案。 說明: 1.依據財團法人法第24條規定辦理。 2.擬委任誠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巧倫會計師為本基金會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 財務報告簽證公費報價為新台幣50,000元,提請 董事會審議。 ◎決議:一致承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