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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我要買!我要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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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歲孩子【想要】的很多,照顧者可開始規劃【零用錢制度】,帶著孩子練習數數字、認識錢幣、付帳、延宕滿足,孩子的自信心與慾望管理就會漸漸萌芽。

【4歲狂想曲】
丘丘:媽媽,我要買寶可夢卡,我要買啦!
媽媽:不行,你已經有很多了。
丘丘:嗚嗚……我不管,我要買啦!
媽媽:(火冒三丈,看著丘丘在地上打滾,不知如何是好)

四歲的孩子正是發展【所有權】的重要時刻,孩子喜歡擁有自己的物品,喜歡買東西,是很正常的現象,但是,身為父母如果沒有教養方向,心情好就買給他、滿足他,心情不好或想處罰孩子,就開始說教、拒絕,到後來孩子的盧就一發不可收拾。如此不穩定的作法,會讓孩子搞不清楚大人的態度,下回想買東西時,會故態復萌。

 

我支持【零用錢制度】正是這個階段的教養法寶。

額度:可依家庭經濟情況調整,有人依孩子年齡乘以10,每週給孩子40元,也有人會給到70元或每月給300元,最重要是固定時間領取,不會因為乖或不乖就被扣零用錢,讓孩子有穩定的一筆小錢,學習思考「我要甚麼」,在額度內排優先順序,花自己的錢比較會心疼,就是欲望管理的開始。
先學習花錢,再學習存錢:幫孩子找一個小零錢包成為他的小金庫,每次出門鼓勵他帶著或父母代為保管,非必需的零食或玩具就請孩子用自己的錢買,如果想買較貴的玩具(如:小汽車69元),順勢鼓勵存錢,用自己存到的錢買到,不但有成就感,孩子也會更珍惜自己的錢和玩具。
貧窮的珍貴體驗:當孩子快速花完錢時,不能預支,我們可以給予情感支持,抱抱他、安慰他:還剩下幾天就可以領下一筆錢喽!孩子有大人陪伴面對等待期間的辛苦,學習延宕滿足,社會化能力就會更好。
 
下回出門時,請鼓勵孩子帶自己的零用錢,學習花錢、做決定、付帳,大人不用煩惱到底該不該買,一舉數得喔!